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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货币与奢侈品交易的白银

明代白银既是购买物资及作为财富的“钱”(图1),又是制成器皿、首饰等奢侈品供人们享用之“物”,对明代白银的关注,在文物艺术史领域主要是针对器皿、装饰品的物质形态及其变化规律的研究和鉴赏,而在史学研究中,更侧重社会生产发展的经济基础角度,即白银货币化的进程。对文物艺术品的研究者来说,“物”的数量、种类越丰富越好,有利于从技术和艺术角度更加深入地认识当时的社会结构及文化;但在研究货币经济的学者眼中,则希望有限的白银供应能切实地为商品交换和生产力发展服务。这些以学科分类为基础的专题研究,容易使白银的完整社会功能产生一种分化,似乎造成这样的看法:白银所具有的“钱”与“物”两种属性,有着独立且互不干扰的发展轨迹,同时,这种割裂的现象会导致难以察觉到白银作为交换中介与器饰之间的联系和互相制约关系,以及由此引起的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根源。

1湖北明代梁庄王墓出土银作局银锭

一、钱与物之联系——货币作为赏赐之物

在皇室用银中,白银同时作为货币与器饰、财富用以支出,其中有一部分专门赐给皇室成员,负责生产这类白银的是“银作局”。银作局是明代八局之一,系宫廷手工业部门,《大明会典》中有所提及,但不详细。《明史卷七十四·志第五十·职官三》:“八局。旧制每局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银作局,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写字、监工无定员,掌打造金银器饰。”银作局系制造金银首饰和器物的宫廷机构。《明史》为清朝人张廷玉所写,对银作局的职责记述也不详尽。

明代崇祯年间宦官刘若愚著述的《酌中志·卷之十六·内府衙门职掌》,对银作局的职能与工作内容描述较为详细:“银作局。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数员,写字、监工数十员。专管造金银鐸针、枝箇、桃杖、金银钱、金银豆葉。……又造花银,每锭十两不等,止可八成。又,祖宗旧制有票儿银者,重十两、五两、三两、一两至一钱之方块也。其色止有六七成,有分两印子。逆贤擅政,久废不造,止以细丝银分赏,遂失祖宗节省之意,可惜甚焉。”作为皇家手工业作坊的银作局,专门制造各种金银器、首饰和银锭。《酌中志》中还提到了银锭种类和成色的信息,十两型的花锭,成色最多80%;从重一钱的小方块至重十两的白银,之前称为票儿银,成色只有60-70%。银作局制造的银锭或金银器饰,主要用于赏赐,在之前,对于十两重以上的银锭来说,用作赏赐显得浪费,于是铸造十两至一钱重的小银锭(块)用于赏赐,可以节省白银。魏忠贤主政以后,这类十两以下的银锭都不再制造,而代之以细丝银作为赏赐之用,但“失祖宗节省之意”,刘若愚认为比较浪费。

上海博物馆藏有一枚“大明嘉靖甲辰·银作局银五两”银锭,弧首束腰,长7厘米,重185克,(图2、图3)。这枚五两型的小银锭在形态上比较独特,它的正面和背面呈水平状态而且互相平行,弧形的侧面与正背面立体垂直,两端与腰部的弧形均完整对称,通体就如一块形状规整的银板制造而来,表面未见有明显的铸后加工痕迹,其上的铭文应是铸造之后直接錾刻而成。明代白银货币的形态丰富,主体多为弧首束腰型,两端既有双翅高高翘起,又有起翅被砸扁、捶平,甚至起翅微小的现象。上海博物馆藏的这枚“大明嘉靖甲辰”银锭,与当作赋税等财政收支行用的银锭形态不同,更似具有货币形状的器物,当属银作局铸造用于赏赐,只不过铸成弧首束腰的形状,象征白银财富。

  

2上海博物馆藏“大明嘉靖甲辰”银锭

 

3上海博物馆藏大明嘉靖甲辰银锭正背面拓片

与此形状类似的银器,见于浙江临海明代万历年间人王士琦墓出土的银盒,(图4)。这件银盒表面鎏金,有“福寿”二字,弧首束腰形,中间设有折页可以打开,里面中空,是古代女子梳妆打扮所用之物。可见,弧首束腰的造型并不限于银锭,在银器饰中也有使用,这正好说明了白银通过货币与器饰的不同方式,显示其作为财富和装饰的多重功能。贵金属本身具有使用价值,既可以用来装饰,又可以用来储藏。

 

4明代王士琦墓出土鎏金银盒

为皇室打造金银器饰的银作局,也生产白银货币,主要为皇室、贵族成员所用,甚至被大量带入墓葬中。比如埋藏万历皇帝的定陵出土银器共271件,其中银锭65件、银饼1件。梁庄王墓的金银锭虽然较万历皇帝少,但各类金、银器饰数量众多,所有随葬品的用金量达16000余克,用银量达13000余克(也有银锭),这些白银再也不可能进入社会流通。这也是上层阶级中“钱”与“物”之关系,这类货币与器饰用银,成为其生前日用和死后陪葬的必需品。

二、钱与物之矛盾——皇室白银消费引起货币供应不足

皇室消费了大量的金银器饰与货币,宫廷制造大量的金银珠宝与金银锭供皇室使用,除银作局外,御用监也是负责生产这类奢侈品的机构,《明实录·神宗实录卷之四一七》对此有详细记载:

(万历三十四年正月甲申)御用监上圣母册封册宝冠顶合用金宝数目。本监成造金册一副,金龙祖宝一颗,黄丝绶绦全金钑云龙宝箱、宝池箱三个,黄织金纻丝衬里、黄线绣、黄纱宝囊、金锁钥事件、全珠翠金累丝嵌猫睛丝、青红黄宝石珍珠、十二龙、十二凤斗冠一顶,金钑龙吞口博鬓、金嵌宝石簪如意钩、全皂罗描金云龙滴珍珠抹额一副,金累丝滴珍珠霞帔椀儿一副,计四百十二个珠翠面花二副,计十八件金丝穿八珠耳环二双,金丝穿宝石珍珠排环二双,金嵌宝石珍珠云龙坠头一个,白浆玉毂圭一枚,金钑云龙嵌宝石珍珠荷叶提头浆水玉禁步一副,计二挂间珊瑚碧甸子、金星石、紫线宝黄红线穗头、全青纻丝描金云龙滴珍珠舄二双,金累绿结丝嵌宝石双龙、龙凤、鸾凤宝花九十六对,金万喜字锋计五千副,索金银万喜字锋计八千副,索金盛用浑帖金沥粉云龙红漆创金云龙宝匣、冠盝胭脂木毂圭霞帔禁匣九个,铜镀金锁钥事全。

《明会要·卷五十六·食货四·库藏》:“成化十七年十一月戊子,取太仓银三分之一入内库。自正统设太仓库后,积至数百万两,续收者又分老库、中库之目。至是以内府供应繁多,仍取中库三分之一以供内库之用。弘治时,内府供应繁多,每收太仓银入内库,又置南京银库。给事中曾昂请以诸布政司公帑积贮、征徭羡银,尽输太仓。

由于宫廷耗银繁多,太仓库的白银经常被皇帝挪入内府库使用,在白银不足时,各省库的白银都要求输入京师,例如上述万历二十七年闰四月的诸皇子婚事,就动用了白银二千四百万两,以致户部白银全部耗尽。

三、钱与物之使用不平衡引发财政问题

皇室的白银过度消费引发货币供应不足和一系列国家财政吃紧等问题,这在《明经世文编》收录的奏疏中有充足的论据,分别是:卷八五韩忠定公奏疏(韩文)为缺乏银两库藏空虚等事,卷二八一李石麓文集(李春芳)请停止钦取银两疏,卷三二四张文忠公集一(张居正)请停取银两疏,卷三六三张心斋奏议(张学颜)题停止加派买办银两疏、题停取帑银疏、题免云南加增金两疏。以下试举两例:

《为缺乏银两库藏空虚等事》:“查得京库银两,以岁入言之,夏税共该五万五百余两,秋粮九十四万四千八百余两,马草二十三万七千余两,盐课折银二十余万两,云南闸办三万余两,通计各项实该一百四十九万余两。以岁用言之,宣府年例五万两,大同五万两,辽东一十五万两,延绥三万两,甘肃宁夏各六万两,给散京衞军官俸粮,共三十三万五千余两。

韩文(1441-1526年,弘冶时期吏部尚书)的这则奏疏阐述了财政收入的白银,用于军费、赏赐、金银器饰等之间的矛盾。当时国库岁入白银多者三四百万两,“故太仓之积,多者三四百万,少亦不下二百余万”,除去支付军队和官员的各项开支外,主要用于赏赐和制造器皿、首饰等奢侈品,后者的无节制消费,已造成国库空虚,“一岁之间,实用过四百余万两,并计旧例将及五百余万两,是旧例与新用过银两殆四倍余矣,帑藏何由而不空,国用何由而不匮也哉”。

过度的消费和财政开支导致白银不足的情形,在万历年间并没有得到缓解,张居正、张学颜的奏谏也道出了这些问题,在文人志士中,这种情况也被记述。明朝人李日华(1565-1635年)在《味水轩日记·卷一·万历三十七年》中写道:“二十九日,晴……阅邸报,蓟镇军饷,上半年阙三十七万有奇,太仓已罄,请发内帑,不报。”

四、钱与物的非法征收和过度集中

针对皇室挥霍白银的现象,尽管有臣子进谏,但通常被皇帝拒绝。更为严重的是,在白银调配与征收过程中,下层官吏通常任意搜括白银归入私有。

可以明确的是,皇室与官僚拥有的金银器饰,基本沉淀下来,很难再用于白银的再循环和流通。至于货币金银,虽然有一部分用于购买物品、支付工资得以再进入流通领域,如《明实录·神宗实录卷之一七八》:(万历十四年九月己未)户部恭进买完金珠、宝石、杂料共费银七万八千六百三十五两八钱三分,其未完珊瑚珠二千两,各商极力搜括不完,乞悯念商困,俯赐停免或容照价折进该库,以备日后买办。

“钱宁幼名福宁,儿云南李廵检之家生子也,太监钱能镇守云南时,飬以为子,故名钱宁。后得宠于武宗,赐以国姓,号为义子,因称朱宁。正德八年,以左都督掌锦衣卫,事干与国政,钳制百司,罪恶贯盈。十四年七月,以宸濠事败,下诏狱伏诛籍没家产。金七十扛共十万五千两 银二千四百九十扛共四百九十八万两 碎金银并首饰五百二十箱 珍珠二柜 金银台盏四百二十副 胡椒三千五百担 苏木七十扛 段疋三千六百扛 余物不可胜计”。

“万历抄籍故革职太师张居正。先于伊宅,查有金二千四百二十六两,银十万七千七百九十两。金器皿六百十七件,重三千七百十一两,金首饰七百四十八件,重九百九十九两。银器皿九百八十六件,重五千二百四十两,银首饰三十一件,重一百十七两。金累丝、厢嵌玉、犀角、玳瑁、玛瑙、水晶、象牙、琥珀,杯盘筯一百八十三件,双珠冠二顶,珠穿果盒一副,珠穿鉴粧(妆)一座,珠箍一条,各色蟒衣纻丝纱罗绫布,三千五百余匹,各色男女衣服五百余件,玉带十条。复将张居正子张敬修等刑审,又招银五万余两。太监冯保,令徐爵,索江陵家名琴七张,夜明珠九颗,珍珠帘五副,金三万两,银十万两,其他珍玩尤多,俱江陵子简修亲送至保寓。居正在京住房,值价一万零六百七十两”。

    《天水冰山录》最后还对以上几人的财产拥有量进行比较评述:“江彬金宝之多,与朱宁相埒,严嵩之资可谓极矣,而比之宁彬二竖子,黄金不当三之一,白金仅及其半者,何也?严嵩用事日,每一白简至,世蕃辄辇数十万以贿左右,一也。从奴数百,女侍称之,皆锦衣玉食,而世蕃与朱陆诸贵酬酢,粪视金钱,二也。后先两逮,消息旷久,埋瘗寄藏,臧获剽窃,不可赀数,三也。所不如二竖子者,黄白金耳古玉瑰宝,以至书画之类,出其一可以当百者,二竖子所不敢望也。严世蕃当籍没时,有金丝账、累金丝为之,轻细洞徹,有金溺器,象牙厢金触器之类,执政恐骇,上听令销之,以金数报而已”。

五、结语

明代白银的使用,以皇室、藩王、官吏阶层的消耗以及税收周转为主要消费特点。政府收入的白银,用于制造首饰,铸作银柜嵌装重要文献,塑为银印,并携出海外采购珍宝,赏赐于外国贡使。除此之外,政府的白银支出,用于发放军费及少量的官员俸禄、置办物资,这些白银,最终又通过税收的形式流回,农民通过出卖农产品,所能得到的白银是很少的。集中在官僚和富贾手中的货币、器饰白银,数额巨大,这类贵金属很难在社会中发挥有效的货币经济功能。

因此,器饰和货币形态的白银,一概成为拥有财富、象征身份、追求文化品味的消费品,白银则成为奢侈品消费的重要物质来源,由于这些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再加上明朝政府缺乏相应保障货币供应量的制度,所以经常出现白银财政危机。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对白银的各方面需求,特别是上层社会对白银器饰财富的追逐和需求的加大,白银器皿、首饰的技术和艺术达到了高峰,这不仅夯实了白银的社会价值基础,而且最终促成其货币职能的进一步独立,即白银成为国家法定货币,在古代货币历史进程中也是一种进步。


根据 中国钱币博物馆文编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