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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工友消费证壹角

中国钱币博物馆藏有山西太原兵工厂造军工工友消费证壹角1枚。该币正面上缘镌刻“军工工友消费证”字样,下缘镌刻“民国十七年”字样,珠圈内镌刻面值“壹角”;背面上缘镌刻“军工工友消费证”字样,下缘镌刻“民国十七年”字样,珠圈内镌刻陆皓东设计并由孙中山确定比例的光芒旗。

     图1军工工友消费证壹角

军工工友消费证在山西省境内发现较多,面值有壹分、贰分、伍分、壹角四种,除壹分、贰分较多外,其他数量均较少。军工工友消费证是民国十七年(1928)山西太原兵工厂用于厂内职工消费的,不是法定货币,不能在社会上使用,它的出现与山西近代兵器工业的发展密不可分。

      图2太原原兵工厂旧址

  太原兵工厂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898年成立的山西机器局。辛亥革命后,山西督军阎锡山于1914年将山西机器局改为山西陆军修械所,1920年改为山西军人工艺实习厂,1927年改组成立太原兵工厂,设有工务、核计、检验、采运、验收、稽查六处,直属督军公署,该厂下辖枪厂、炮厂、炮弹厂、炸药厂等十八个工厂。

1928年,山西督军阎锡山出兵讨奉,4月奉军退回东北,阎锡山占领北京、天津,军工工友消费证就产生于这一时期。当时太原兵工厂总负责人为阎锡山妻侄女婿张书田,他利用厂内经营布匹、百货、杂货、饭馆的消费社,尽可能减少厂内职工的现金支出。为了把职工消费使用的现金不经过或少经过工人之手,他制造了只能在厂内使用的“军工工友消费证”和“消费券”。它们的作用主要是两个,一是发工资时按照一定比例发给工人,二是用于工人厂内消费的借贷。太原兵工厂使用这一办法,减少了现金的支出,集中了大量资本用于其他经营。①

注释:

①杨润和,唐晋源:《军工工友消费证》,《中国钱币》2011年第2期。

 

根据中国钱币博物馆孟祥伟编撰